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质量审核情况通报
(2020年第1期)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平地区两级法院裁判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8日的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了审核筛选,并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了《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审核情况通报》。
通报将低级错误划分为“瑕疵”与“错误”两种类型。“瑕疵”是文书中对裁判结果的确认与执行不产生影响,一般不需要裁定补正的低级错误。“错误”是可能对裁判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可以考虑采用补正裁定等方式处理的低级错误,包括但不限于:1.影响对责任主体判定的低级错误;2.影响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分配的低级错误;3.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的低级错误;4.严重影响文书公信力的低级错误。
一、四平地区文书典型低级错误
(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前后不一致。
例如:前面“原告杨某某”,后面“被告杨某某”。
(二)当事人姓名前后不一致。
例如:前面“原告许某某”,后面“原告徐某某”。
(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名称错误。
例如:《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诉讼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四)错别字。
例如:“乙方当事人”应为“一方当事人”、“出局了购房款收据”应为“出具了购房款收据”、“财物人员”应为“财务人员”、“律帅代理费”应为“律师代理费”、“竟拍”应为“竞拍”。
(五)系统中文书上传含有签批表。
上传文书不应含有签批表,应为最终版本。
二、我院文书典型低级错误
此次筛查,我院裁判文书出现错误1处,瑕疵60处。
(一)错误
当事人诉讼地位前后不一致1处
民事判决书中前面“原告杨某某”,后面“被告杨某某”。
(二)瑕疵
1、上网标题中未写明审级2处
上网标题格式:
(1)XXX与XXX案由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XXX诉XXX案由一审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3)XXX案由一审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标点符号赘余1处
“,,”应为“,”
3、审理经过中未写立案日期36处
原告XXX与被告XXX、第三人XXX(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简易程序,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第三人XXX(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4、审理经过中案由表述错误2处
“物业合同纠纷”应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处。
5、当事人住所相同表述错误1处
连续两个当事人的住所相同的,应当分别表述,不用“住所同上”的表述。
6、错别字7处
“公园北路交汇处”应为“公园北路交会处”、“脏款”应为“赃款”、“有限电视”应为“有线电视”、“撤消”应为“撤销”、“行未”应为“行为”、“出局了购房款收据”应为“出具了购房款收据”、“北执行人”应为“被执行人”。
7、文字赘余9处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应为“被执行人”、“纠纷纠纷”应为“纠纷”、“依照依照”应为“依照”7处。
8、法律术语中的错别字2处
“违法法律”应为“违反法律”2处。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通报将有问题文书合议庭成员采用隐名方式处理,第二期裁判文书质量通报时将对有问题文书合议庭成员予以一并通报,且裁判文书质量为今年新增绩效考核指标,希望各审判团队及员额法官对文书质量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3 15: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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