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首次将“物业服务合同” 列入合同编, 并明确将 拒绝支付物业费的行为 列入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 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 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 业主不得以未接受 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 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 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 物业服务人可以 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 物业服务人可以 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缴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都必须履行的义务,让我们一起共建美好家园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0 13: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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