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程序规范完善及制度设计
-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情况为例
作者:杨 莉、牟 嘉
调研目的:
司法公开是国家司法行为的本质要求,更是司法规律的应有之义,也是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在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务基础上,探讨司法公开,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并围绕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对深化权力运行公开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强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并将司法公开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乎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主心骨、定心丸看待。本文采用数据分析及走访调查两种调研方法,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针对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程序完善、制度设计及实际效果进行调研,以期为本院及上级院开展司法公开提供借鉴。
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注重司法审判实务质效及司法公开相应数据的提取和分析,并结合访谈法,针对司法一线工作人员、律师及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和司法实践效果,整理形成本次调研报告。
调研范围:
一、数据统计法调研范围:数据统计的范围,为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6-2018年度审判质效数据及司法公开数据及2019年1-9月份个别项目的审判质效数据及司法公开数据,部分数据通过审判管理部门抽取及互联网公布数据为准。
二、访谈法采取面对面沟通,制作问题模板,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工作,提出问题,或针对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及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所获得。
调研内容:
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范围的基本情况介绍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院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工作部署下,将法院的立案、审判、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基本情况均纳入到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时进行庭审直播,上传生效裁判文书,上传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案件审判流程相关信息等。按照网上立案的要求,接入吉林电子法院平台,对接网上立案工作。设立“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定期公布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政务、审务信息,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账号,宣传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
二、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相关数据情况介绍
1.庭审直播情况
年 度 | 民事 案件 直播数 | 刑事 案件 直播数 | 行政 案件 直播数 | 总计(件) |
2016 | 0 | 0 | 0 | 0 |
2017 | 224 | 61 | 6 | 291 |
2018 | 686 | 125 | 29 | 867(未归类27) |
2019(1-9月份) | 580 | 91 | 15 | 686 |
2.网上立案率
年度 | 网上立案率 |
2016 | 86.72% |
2017 | 94.67% |
2018 | 89.74% |
3.裁判文书上网率
年度 | 裁判文书上网率 |
2016 | 77.54% |
2017 | 87.30% |
2018 | 88.17% |
4.电子送达情况
(1)送达方式:通过电子平台送达,进行短信送达;通过司法流程公开网和电子送达平台进行送达。
(2)适用情况:原告是否接受电子送达方式,如果接受以电子方式送达,按照流程进入电子平台送达及司法流程公开网进行送达。如果原告不接受电子送达方式,选择其他送达方式送达。
(3)送达比率:因省院于2019年确定新式《地址送达确认书》,当事人可以在该《地址送达确认书》上声明及选择送达方式,故送达比率仅统计2019年度至今,计约95%。
(4)送达内容:受理案件通知等法院程序性文书。
(5)送达效果反馈情况: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暂无该类送达方式的反馈统计,故该项数据无法提取。
5.其他司法公开内容情况介绍
(1)“两微一端”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及安排,我院开设“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网站,开通“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新浪微博账号。“两微一端”的定位在于:网站发布涉铁西法院审务信息,并且连接相关司法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主要负责铁西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宣传及一般性普法任务。
(2)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司法公开建设及司法公开服务情况: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承担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立案及民事速裁工作。在诉前调解、审查立案及开展民事诉讼工作的同时,该诉讼服务中心在承担以上工作同时,主动承担司法公开职责,相关司法工作人员,以立案服务智能终端设备为技术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网上立案的审核和指导工作及民事速裁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相关司法审判业务部门、审判管理部门按照上级院关于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上传生效裁判文书、主动进行网上庭审直播,共同完成司法公开要求的工作内容和履行相应的职责。
三、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1.存在无效公开和重复公开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中强调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在按照相关规定、相关程序进行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及审务公开时,针对通过互联网技术上传互联网平台,以期达到公开效果的各类公开行为,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无效公开行为和重复公开行为。所谓无效公开,就是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应当公开,且不属于不应当公开的,与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内容均无关的公开行为。主要所谓重复公开,主要表现为同样信息的重复录入,相同内容的重复公开。结合与各庭室负责各流程司法公开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沟通与交流、办案律师及当事人的反馈意见来看,现阶段,以中国庭审公开网、裁判文书网为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公开的两大网站,存在搜索的信息相同重复出现(可能原因是录入案件信息时,出现的张冠李戴,案号与案情不一致,多个案号下,内容相同,或相近),或上传直播内容或裁判文书内容为“空”显示,不能获取相关信息。从法院系统内部反馈情况来看,集中上传裁判文书,或各庭室各负其责上传的裁判文书,未能及时经过专职人员校对或审核,导致内容删减、更改不完全,上传文书不合格。
2.存在错误公开的情况
从反馈信息来看,错误公开情况存在较少,但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未生效裁判文书已经出现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直播案件中出现当事人隐私,合议庭或负责直播的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而泄露当事人隐私的情况。
3.存在司法公开不及时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指出,及时公开是司法公开的生命力所在,要求司法公开具有时效性。但是,因为多方面原因,仍然存在司法公开的内容部及时,部分当事人及律师反应通过相关平台查询结果显示未公开,或事后较长事后才能查询到相关应当公开的信息。
4.裁判文书上网率与裁判文书使用情况的关系
裁判文书上网率即已上网裁判文书与应上网裁判文书之比,理论状态下可以达到100%。但综合各年度裁判文书上网率,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较为乐观,在地区排名也较为靠前。但是通过查询裁判文书网了解,相关裁判文书上网后,是否能够被相关人员搜索、查询并使用。未上网裁判文书,相关人员能否搜索、查询并使用?其途径如何?裁判文书上网之后,相关人员单纯性调取裁判文书,是否可以按照指引通过裁判文书网调取相关裁判文书,或通过裁判文书网调取的裁判文书,能否作为其使用的文书根据,该类问题成为当前裁判文书网上应用的困惑,应当予以解决。
5.司法公开制度下司法审判信息的司法应用问题
裁判文书及庭审公开的目的在于阳光下运行司法权,但同案同判在现阶段仍然存在困境。司法公开对外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阳光监督,也是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保障。但同时,司法工作人员在处理同类型案件中,未能有效利用相关平台公开的司法信息,或现阶段的司法公开各平台的主要受众均为享有监督权的人民群众。该类公开是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工作能动性的利器?该类问题属于技术应用与司法能动性结合的问题,值得探讨。
6.“互联网+法院”及“5G+法院”的互联网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中应用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法院”模式的提出,是通过互联网技术,解决司法审判实务中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的有效途径。“5G+法院”技术是在5G技术下,结合人工智能等科技前沿技术,整合司法审判实务工作过程中的新趋势。但是,该二类技术的应用,需要法院系统投入大量的资金及技术支持,考虑到司法审判工作大多是依靠法官的“经验”,该类技术现阶段主要围绕远程庭审直播、电子送达、文书校对、职能书写等领域。但在实务操作中,其效率和准确性仍然有待提高。
7.电子送达等互联网送达手续的有效性值得探究
根据反馈的意见及数据统计,虽然电子送达在送达率上较高,但是是否已经送达对方当事人,部分法官考虑到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并未能以此作为送达的凭证,导致电子送达成为摆设,降低司法效率,提高司法成本,或电子送达等新兴事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不能形成较为便利的操作模式。
8.符合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的司法公开规范体系及制度建设仍然有待完善
制度涉及一般都是由“顶层”来完成,上级法院在设计司法公开制度及程序时,也会进行大量的调研工作及展开科学的论证,在充分考虑到各地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时,也要从“顶层”对全局予以系统性、全面性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在该制度设计下,或在“顶层”制度设计的涵射范围内,基层法院作为司法公开的主要阵地,是否能有自己的主动权、选择权?依照相关规定的、主动的司法公开行为应当得到肯定,但选择性的司法公开,并不是司法公开的题中之意。但基层法院,从工作实际情况角度,可以提出更为具体的司法公开程序性规定及规范。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现阶段依照上级院的要求进行司法公开,制度体系和规范方式是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本院提出的涉及司法公开的文件较少,未能形成更为完善和更为完备的院内司法公开程序规范和制度体系。
调研结论: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7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中指出“加强司法公开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将推进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推进司法公开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在上级院的指导和协调帮助下,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已经全面建成并运行良好。包括立案公开、审判程序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流程公开及审务公开的多公开制度已经确立,以庭审公开网、裁判文书公开网、执行信息网为依托的公开平台及“两微一端”的建立并充分运用,为节省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强化审判权监督,都提供了坚持了保障。
但是,随着司法公开进程的不断深入,在司法公开领域,特别是司法审判实务工作与司法公开相衔接的领域,确实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司法公开的预期目的和有效结果没有达到理想目标,在借助信息化建设搭建起来的司法公开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仍然存在“中梗阻”的情况,“互联网+法院”及“5G+审理”的工作态势没有形成,或有待形成。故而本篇调研报告就是要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为研究对象,解决现实存在问题,让司法公开的相关内容和设计架构在规范和制度的轨道上良好运行。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司法公开的各项数率都有所提高或保持高位状态,但也仍有进步空间,特别是庭审直播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可以进一步提升。及时、有效公开裁判文书内容、审务信息、被执行人信息,庭审直播规范化,互联网技术与法院工作实务的深度结合及应用,成为了当前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在司法公开中应当重要关注的。通过专人专责负责各大公开工台的信息审核及录入、投入专项资金及技术对基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扶持,确立较为完备的司法公开程序规范及制度规范,建立司法公开体系,并纳入到法院的质效考核标准,通过统一的规范,真正做到司法公开,真正发挥司法公开的有效作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5 09: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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