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敬畏自然——铁西区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3月11日
3月10日上午,铁西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系铁西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的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确保案件公开、公正,该案由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4名人民陪审员和3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张某某伙同被告人王某,于2020年11月25日19时左右,驾驶车牌号为吉Cxxxx汽车,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手电筒、热成像仪、弹弓、钢珠等工具,到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北大坝附近禁猎区进行狩猎,非法猎杀4只野鸡。经吉林森证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张某某、王某猎杀的4只野鸡为环颈雉,是我国《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经《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结论书》(四发认字[2021]7号)鉴定价值为1200元。被告张某某、王某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被告宫某某,于2020年11月26日中午左右前往四平市铁西区湿地公园附近果树林子中布设一张网用于捕鸟。2020年11月27日9点左右,被告宫某某再次前往其布网处查看,在其布置的网上猎捕到4只野生鸟类,其中2只因其非法狩猎行为致死(1只当时已死亡,另1只在送检过程中死亡),其余2只被公安机关放生。经《吉林森证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动物种类进行鉴定,被告宫某某非法猎捕的鸟类为锡嘴雀3只(活体2只、死体1只)和黄雀1只(死体1只),均为我国《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经《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结论书》(四发认字[2021]6号)鉴定价值为鸟纲,每只300元,总计1200元。被告宫某某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致使两只野生鸟类死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三名被告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依法给予刑事处罚的同时还应当承担对社会公共利益侵害的民事侵权责任,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三名被告人当庭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表示认罪伏法并自愿承担民事责任,赔礼道歉。铁西区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期进行宣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0 0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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