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司法公正、公开是适应司法发展国际趋势的必由之路,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国家形象的直接反映。庭审公开对庭审活动的完整、规范和有序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近期,随着房屋价格的大幅提高,房屋买卖交易中的违约行为频有发生,如何降低防务买卖交易的违约风险,切实维护房屋买卖交易中广大群众财产安全,是社会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我院受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刘某与沈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名下共有房屋一套。2010年3月,刘某与张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上述房屋出售给张某。后因沈某不同意刘某擅自出售该房屋,致使张某无法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后张某将刘某、沈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赔偿其损失。刘某和沈某则抗辩,刘某不是涉案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人,其无权出售该房屋,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我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与张某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但由于刘某无法将涉案房屋所有权转移至张某名下,应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通过网上直播庭审活动,用身边现实案例进行普法,使群众接受法制教育,有力提升案件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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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1-14 1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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